
要点摘录:
总体目标
到2025年,全省绿色建筑规模总量保持全国最大,建筑碳排放强度力争全国最低,构建房地产业、建筑业、市政设施、园林绿化、城市管理、村镇建设等各行业的绿色发展新格局。
到2030年,全省绿色城乡建设取得重大成效,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更加完善,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完成碳达峰任务。
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
1、提升绿色建筑品质
到2025年,新建建筑全面按超低能耗标准设计建造,在2020年提高节能30%的基础上再提升30%,建成一批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,创建一批节能低碳、智慧宜居的绿色建筑示范区。
2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
聚焦公共机构建筑,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实施绿色节能改造,提升建筑能效。到 2025年,建成一批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能效提升项目。
3、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
深入挖掘建筑本体、周边区域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潜力,推动太阳能光热、光电、浅层地热能、空气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的综合利用。
4、倡导绿色设计
推广建筑信息模型(BIM)技术运用,推进绿色建筑设计主导下的多专业协同,推动建筑技术与艺术、科技与人文融合发展。到2025年,培养一批有行业影响力的绿色建筑设计人才,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绿色建筑设计企业。
5、推进绿色施工
到2025年,实现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(不包括工程渣土、工程泥浆)。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,推广装配化装修,到2025年,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达50%,装配化装修建筑占同期新开工成品住房面积比达30%。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采信应用,鼓励相关认证机构及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资质,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工作机制,鼓励绿色建筑、装配式建筑优先采用绿色建材产品。
6、加强绿色运营管理。
建立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运行数据上报制度,强化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运行数据管理,引导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绿色物业管理。到2025年,各设区市市级运行管理平台全面升级完成。
打造绿色低碳居住社区
7、推动既有居住区改善提升。
将绿色、低碳等理念贯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美丽宜居住区建设全过程。推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中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,积极运用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方法,选用经济适用、绿色环保的工艺和材料。
8、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。
落实《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》要求,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,难进基础设施绿色化,营造绿色宜人环境。
9、加强居住社区智慧化管理。
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《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的意见》《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》要求,推动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。
推动城市建设绿色转型
10、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
按照充分利用、功能更新原则,优先推进城市中心区、历史地段、滨水地区、老旧小区、工业地区等区域小规模、渐进式改造提升,促进空间缝合、功能织补。
11、推动市政基础设施绿色发展。
在市政道路建设中,大力推广应用建筑垃圾、道路废弃物等再生材料。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。
12、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。
在城市建设活动中,优先保护好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,夯实海绵城市的生态基底。
13、加强垃圾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。
到2025年,实现县以上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全覆盖。
加强绿色乡村建设
14、推进绿色农房建设。
按照安全适用、节能减碳、经济美观、健康舒适原则,持续提升农房设计水平和建造质量,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.重点针对新建农房,研究完善绿色农房适宜技术路线,稳步提升农房节能标准。
15、推动绿色村庄建设。
遵循城镇化规律和城乡融合发展趋势,依据镇村布局规划,引导各类资源优先向规划发展村庄投入,避免过程性建设浪费,实现村庄与周边自然环境有机融合。
16、推动绿色小城镇建设。
积极推进小城镇绿色发展,不断增强综合服务能力。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尺度,新建建筑应以多层为主,严控高层。
17、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。
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提升乡村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, 纳入村规民约和乡风文明建设,积极引导村民养成垃圾分类的生活习惯。